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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多部门正商讨对策加强监管流动广告

责任编辑:成都忠国梦广告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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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流动广告为城市带来了交通添堵、噪音扰民、环境卫生等一系列问题,但城管、交警、工商部门均表示职责范围有限,无法全面有效管理,目前监管仍存空档。


对这样处于监管空白的行为,相关部门是否只能放任自流?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对街面流动广告车拟将区域限行纳入规范措施;市城管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效白表示,将组织工商、质检、税务等相关部门研究商讨,通过行业监管规范商家广告投放行为。


市交警支队


广告车影响正常通行将受罚


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全市共有超过20辆流动LED广告车。“这一类车辆在道路上缓慢行驶,影响道路正常通行,产生的强光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汤军介绍,流动LED广告车引起了广大驾驶员的不满,导致相关投诉激增,而如何规范这一行为,交警部门也一直在思考。“这类车辆由于不涉及非法改装,且通过合法程序上户上牌,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是允许在道路上行驶的。”汤军说。


汤军介绍说,虽然流动LED广告车上路行驶合法,但其影响其他驾驶员安全驾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也不容忽视。目前交警部门无权就其播放广告行为对其予以处罚,但能够对其低速行驶影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行为予以处罚。


“目前我们要求加大对流动LED广告车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其影响正常通行,立即予以处罚。”而对于目前中心城区道路通行压力大,流动LED广告车的行驶势必加大通行压力,能否对此类车辆实行区域限行的疑问,汤军表示,交警部门有权根据道路通行压力和实际情况采取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可以将区域限行纳入规范措施,市交警支队也将对此认真研究商讨,待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城管委


通过行业监管规范流动广告


“流动广告形式多样,但对于流动广告行为的监管,各相关部门又没有明确的执法依据,导致其一直处于监管空白。”市城管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效白说,目前各职能部门均无明确职能职责对街面流动广告行为进行监管,而参与流动广告队伍的人员多是学生和60岁以上的老人,强制执法也势必产生社会矛盾,但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对广告制作商和发布商制作、投放广告的行为行使相关职能。比如城管部门可以对广告制作商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工商部门可以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定等,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企业投放广告行为的要求,一定程度上遏制流动广告行为。


在具体实施方面,李效白表示,市城管委办公室近期将组织城管、工商、税务、质检、药监等部门召开研究协商会议,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能职责,划定监管范围,通过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来规范流动广告行为。同时也将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劝说各个相关企业不要参与投放流动广告,要建立起自觉维护城市形象的意识,通过多方合力压缩流动广告生存空间,达到规范流动广告的目的。


监管真空如何填补?


类似问题市城管委将专题研究


“随着城市的发展,现有法律却无法可依而导致的监管空白,或部门职能交叉与监管出现矛盾所致的问题将不断出现。”李效白说,市城管委恢复成立后,在职能部门统筹协调方面有完善的机制,让多个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对这些类似问题实行有效监管,是市城管委的核心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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